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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高院判决湖北天峡鲟业及蓝泽桥赔偿近九千万
发布时间:2014/07/14 |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 浏览次数:


2011年开始,全国鲟鱼养殖规模暴增,2008年,一吨鱼子酱出口收益在700万元/吨,2013年跌至250万元/吨左右;商品鱼也由此前的100元/斤降至最低11元/斤;15厘米规格长度的鲟鱼苗由此前的25元/条跌至1.2元/条。同时,鲟鱼从育苗到商品鱼生长期至少需要8年时间,其间的投入成本很高,若加上人员工资等,至少每年要投入1500万元以上。

孙宏懋称,苏州九鼎进入天峡后,一直很关注高附加值的鲟鱼深加工项目,2013年,在鲟鱼肉商品化市场,意向性订单达到8000万元,但实际只做到800万元,鲟鱼肉商品市场消化量约200吨。至今,还有将近600万元的鲟鱼产品堆放在公司冷库里。

这直接影响最近三年宜都天峡的营收状况,九鼎投资认为,宜都天峡“2012年亏损,其他年度指标也存在问题,完全不可能如期完成公开发行股票和上市”,“宜都天峡公司2012年度业绩亏损,其他年度业绩与约定不符”,要求湖北天峡,蓝泽桥等支付包括回购九鼎投资持有的宜都天峡49%股权、分红等赔偿。

对簿公堂 天峡鲟鱼败诉

“天峡公司到了最危险的时候”、“公司处于极度不稳定状况”这样的字眼不断出现在宜都天峡高管的口中。

据了解,因为上述纠纷,湖北天峡、宜都天峡公司账户被冻结,生产经营基本停止,4月30日,孙宏懋表示,现在鲟鱼只能保证最基本的投料。同时,由于资金紧缺,面临停电的局面。

蓝泽桥认为,苏州九鼎以7000万元始终占据宜都天峡49%股权,涉及股权分割问题,湖北天峡无法让新投资者进入,究其原因是苏州九鼎不想让外人染指,直至苏州九鼎吃下湖北天峡。

2013年10月,苏州九鼎将湖北天峡及蓝泽桥告上法庭,要求其按照协议回购股权、赔偿分红及补偿1.33亿元。今年4月,湖北高院判决湖北天峡等向苏州九鼎回购其持有的49%股权,并支付8989.2869万元。

苏州九鼎投资湖北项目负责人陈伟对时代周报记者称,公司严格按照协议来进行的,受让股权和补偿也是合作协议中的约定。而九鼎投资给记者的回复中还表示,“针对天峡及其实际控制人不履行与我方签署的《投资协议》约定义务的行为,我方已在湖北当地提起诉讼,一审已办结,我方胜诉。”

此前,苏州九鼎派员在今年2月将湖北天峡以涉嫌刻制印章、骗贷等向当地公安报案,要求追究蓝泽桥刑事责任。

九鼎投资方面表示,对天峡实际控制人涉嫌其他违法犯罪的行为,当地公安机关已刑事立案,正在依法办理。鉴于相关事项已进入司法程序,不方便单方面披露相关细节。如果我方发现天峡公司有歪曲事实、恶意中伤或诋毁我公司声誉的行为,我们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但湖北天峡认为,苏州九鼎如此步步紧逼,已经超越公司承受底线,起初公司愿意出资2500万元作为对苏州九鼎的补偿,让苏州九鼎退出被否,作为反击,湖北天峡不得不向苏州九鼎索赔本金、利息、分红等共计1.65亿元。

                                                      
                                                      出处:时代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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