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黑龙江水产研究所(以下简称甲方)与新疆阿勒泰地区技术推广站(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黑龙江水产研究所对口援建阿勒泰地区渔业发展合作协议书”本着“优势互补、互惠互利、注重实效、共同发展”的原则,就未来共同开展的科技支疆项目合作达成如下协议:
一、项目内容简介
1、项目名称:松浦镜鲤的良种引进、养殖示范与推广
2、项目合作内容简介:
该项目以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黑龙江水产研究所为技术依托,从该所移植优良的水产新品种松浦镜鲤,在阿勒泰地区开展养殖示范及推广。通过专家来疆指导与培训,使阿勒泰地区水产技术人员研究和掌握松浦镜鲤在阿勒泰地区生态环境下的鱼苗培育、大规格鱼种培育、越冬管理、成鱼饲养和病害防治技术并加以推广。
二、双方合作方式:甲方负责提供松浦镜鲤给予项目技术支持。乙方负责组织申报项目的实施工作。
三、实施单位与地点:由阿勒泰地区水产技术推广站负责项目申报和具体实施。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方负责向乙方派出研究人员,年工作月不低于8个月。
2、甲方根据项目的规划和设计要求,负责项目实施的技术工作,制定技术方案。
3、甲方负责项目实施中的技术开发工作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负责提供项目实施场研发用场地、亲鱼、设施及开展工作用的实验设备等。
2、乙方负责提供甲方派出人员的食宿、差旅费及交通工具
3、完成技术资料的收集与整理工作,提交技术规程。
四、其他事宜
甲、乙双方保证所提供的资料真实、有效、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