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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廉政建设

吴晓春同志在院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督查工作党员大会上的讲话

日期:2015-11-18 00:00 作者: 来源: 字体大小[  ]

同志们:

按照院党组关于开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督查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现将我所开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开展落实“两个责任”的总体情况

(一)所党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

所党委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将保持廉政自律的压力层层传导,明确各自的责任。所党委保持高度的政治敏感性,坚决遏制“四风”苗头,坚持通过用身边事警示和教育身边人。严肃处理个别人员公然违反劳动纪律的问题;及时发现并纠正了个别课题群体性调研考察的问题,核减了非必要人员的安排,防范因集中出差人数过多可能引发的违纪风险;继续移风易俗、加强节日期间管理,明确了公示栏内不再张贴个人婚丧嫁娶信息、领导不出席职工婚礼上讲话,相关意见和要求得到了很好的执行;在重要节日期间,专门下发通知,对全所干部职工按规定办事、廉洁过节提出明确要求。在全所范围内开展廉政风险防控自查工作,针对新的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注重廉政文化建设,以沈广违纪违法等典型案例开展廉政警示教育,举办廉政教育书法绘画展览活动,并有2幅作品获得农业部举办的廉政漫画优秀作品奖。

(二)所纪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情况

所纪委召开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集中学习韩长赋部长、驻部纪检组朱保成组长在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讲话精神,按照院党组对全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提出的具体要求,围绕加强全所惩防体系建设、落实党风建设责任制,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推动纪检监察工作制度化、开展廉政警示教育、落实“一岗双责”、完善纪检监督工作方式等内容进行集中研讨和交流学习心得,使全所党员干部真正认识到,做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提高道德境界,追求高尚情操,自觉远离低级趣味的重要意义;提高了在实际工作中抵制歪风邪气和自觉保持廉洁的意识。

二、积极推动“两个责任”工作部署

(一)开展“两个责任”专项培训

为深入贯彻农业部党组、水科院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的意见,进一步强化基层党组织“一岗双责”意识,3月16日和4月2日,黑龙江所党委先后举办了两期“基层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培训班,在所党委委员、在职各党支部书记、支委共计20多人参加了集中培训。

与会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了中共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党组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指导意见,收听了驻农业部纪检组监察局局长董涵英的专题报告录音,观看了中央国家机关纪工委常务副书记吴海英同志做的《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专题报告录像,从历史责任、政治责任、领导责任、工作责任、社会责任等方面加深了对“主体责任”的理解,对党中央以刮骨疗伤、猛药去疴的毅力和全覆盖、零容忍的决心惩治腐败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通过研讨,大家深刻地认识到,作为党员领导干部,不论在什么样的部门工作、不论手中的权利大小,掌握资源的多少,廉政风险都是时时刻刻存在的,要始终牢记责任,始终高悬清廉之剑,对于腐败现象保持高度的警惕,不要让自己的人生因为贪念而发生改变,也不要让自己的队员因腐败问题掉队。

培训期间,所党委对各支部认真开展好廉政教育工作,以韩长赋部长讲话中归纳的“七个有之”为镜纠正“四风”邪气,坚决摒弃“慵懒散木”不良作风提出具体要求;所纪委围绕着学习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部、院工作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制度执行,履行监督责任、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推进纪检监察队伍自身建设等方面对2015年重点工作做出安排。

(二)进一步明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

1、全面落实所党委主体责任。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班子成员要落实“一岗双责”,对所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常研究、常部署,切实履行好各自职责,做到守土有责。定期报告工作情况,所党委每半年向院党组报告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和落实主体责任工作情况,做到重要情况、重大问题及时报告;党委成员每半年向党委报告本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履责情况。严格要求、管好干部,做到从严教育、从严选拔、从严管理、从严监督。继续抓好“八项规定”落实,对中央陆续出台的与八项规定相配套规定落实情况进行追踪,着力解决落实不到位的问题,防止“四风”反弹。坚持制度管理,自觉接受监督;坚持党务公开、所务公开,接受全体党员干部职工的监督,确保权力的使用在阳光下运行;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定期约谈重点岗位责任人,听取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汇报。支持查处违纪问题,领导支持纪委、纪检监察人员履行监督职责,健全纪委、纪检机构,配备必要力量。

2、全面落实所纪委监督责任。要加强向党委的请示汇报,对加强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及其他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每半年向院党组纪检组报告我所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及自身履行监督责任的情况;对于违纪问题重要线索处置、案件查办、执纪查处等情况,在向所党委、领导班子报告的同时,向院党组纪检组报告;加强对党员职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转变工作作风、廉洁自律情况的监督;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提出廉政意见,把好廉政关;严肃查处党员干部的违规违纪问题;开展廉政教育,推进廉政文化建设,促进党员干部增强廉洁从政意识。

3、落实好各支部主体责任。所属各支部要严格执行基层党组织主体责任,并及时向党委报告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落实好民主集中制,认真征求党内意见和建议,协助党委开好年度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召开以廉政建设为主题的组织生活会,每半年向党委报告一次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支部内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加强党性观念和自律意识教育;支持纪委履行监督职责,协助纪委对违纪干部进行批评教育,积极参加所内廉政文化建设活动。

(三)认真开好2014好年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

所党委以整风精神开好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2014年度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主题是“严格党内政治生活,严守党的纪律,深化作风建设”,班子成员紧密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查找执行干部廉洁自律相关规定、坚持民主集中制、遵守党的纪律、反对“四风”、履职尽责以及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针对“7个有之”和“慵懒散木推”的一些具体表现进行对照检查,深刻剖析问题根源,提出了具体明确的改进措施。参会的刘红梅副院长认为本次民主生活会准备充分、领导班子成员敢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问题抓得准、剖析能到位,达到了整风的效果。

(四)加强中层干部队伍建设

通过个人申报、公开述职、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和公示等程序,新选拔任用2名部门正职,有 6名部门正职轮岗交流到新的工作岗位,并由纪委对新上岗同志进行了廉政集体谈话,由分管所领导进行了个别谈话。

三、开展落实“两个责任”工作取得的实效

(一)积极开展廉政警示教育

1、在遏制“四风”问题苗头上保持高度的政治敏感性。对涉及“西藏出差”的人员进行诫勉谈话,对纠正错误提出明确要求,并将该问题的处理结果在所务会层面进行通报,起到了警示作用;对个别违反劳动纪律的人员给予批评教育和严肃处理,提高了职工遵纪守规的意识,达到了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的目的。

2、积极开展警示教育。组织全所职工收看《伪装的外衣》,各党支部召开组织生活会,围绕沈广一案带来的深刻教训展开集中讨论,分析产生问题的根源,阐明了对自己的教育意义。

3、加强制度建设。在2014年国庆、中秋期间,下发了《关于务必保证务实节俭廉洁过节的通知》,在元旦春节期间,印发《黑龙江水产研究所关于2015年节日期间严格遵守农业部“六条禁令”的通知》,年底制定了《关于严禁黑龙江水产研究所工作人员收受礼金礼品的规定》(黑水纪委发[2014]1号),2015年“五一”节前制定外出发了《关于严格遵守八项规定严防“四风”反弹的通知》(黑水纪委发[2015]3号),确保全所干部职工严守规定,廉洁过节。

4、加强审计监督工作。2014年,所纪委加强了对科研经费使用的审计工作,先后配合上级管理部门委托的会计师事务所对行业专项“水产分子育种共性技术的建立与应用”、科技部“863”项目和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科研经费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提出了审计意见,形成了审计报告;完成了对离任法人代表陈儒贤同志审计的整改工作。

所纪委严格落实监督责任,通过开展警示教育,制定有针对性的规章制度,明确责任部门,使广大党员干部对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在保证科研事业健康发展、保护党员领导干部安全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认识更加深刻,切实提高了广大职工遵章守纪的意识。

(二)开展干部述职述廉,执行党员领导干部个人报告制度

按照院《关于做好年末总结各项工作的通知》要求,主要领导代表班子及班子成员在考核大会上进行了述职述廉。每一位班子成员,将一年来在廉洁自律、遵守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的情况向大会作了报告,接受职工的民主测评。根据部、院党组的要求,全所20名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向上级报告了个人事项。

(三)认真开展廉政风险防控自查

进一步加强廉政风险防控长效机制建设。按照部署,所廉政风险防控小组组织全所各部门于8月6日至31日在全所范围内对科研项目执行与管理、成果转化、检验检测认证、人事人才管理、基本建设管理、物资采购、资产出租出借、实体管理等8个方面所涉及的10个工作项目开展了廉政风险防控的自查和抽查,查找新的风险点4个,制定相应的防控措施7条。通过自查,切实提高广大职工干部廉政风险防控意识,廉洁从政长效机制建设工作得到有效加强。

(四)积极参加纪检干部培训

派出2名纪检干部参加了农业部2014年第二期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班,系统学习了查办违纪违法案件中如何发挥监察、审计功能的方法,促进了工作能力的提高。

四、落实“两个责任”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需进一步完善。我所党风廉政建设目前还只是一个初步的体系,与《工作规划》和《实施细则》的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需要进一步完善。

(二)狠抓落实的力度还需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已建立起来,但执行过程中,尚缺乏规范化的工作程序,存在着上紧下松的问题,压力尚未传导到位。

五、落实“两个责任”的整改措施

(一)深入学习和宣传廉政法规,提高思想认识

在全体党员领导干部中认真开展学习活动。学习十八届四中全会和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学习习近平同志、王岐山同志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以及韩长赋部长在农业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把握好“四个全面”的深刻内涵,自觉保持廉政自律。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特色支部创建活动和个人自学的重要内容,以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案例开展廉政警示教育。通过学习,认清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形势和新任务,提升党员干部廉洁从政、廉洁科研的意识。

(二)聚焦中心工作,抓好责任的落实

1、加强请示与汇报。每半年向院党组纪检组报告我所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及自身履行监督责任的情况;违纪问题重要线索处置、案件查办情况在向所党委、领导班子报告的同时,向院党组纪检组报告。

2、强化廉政责任落实。按照院党组关于落实“两个责任”的意见,层层签订廉政责任书,细化分工,强化责任担当,将保持廉政的压力层层分解。

3、开展专项监督检查。一是加强对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围绕反对、纠正、禁止“七个有之”现象的强化监督,加大纠正“四风”力度,重点整治收送礼金、礼品、铺张浪费等行为,整治“庸懒散木推”现象,坚决纠正不合形势要求的惯性思维和习惯做法;二是强化对基本建设、科研经费支出、试验基地财务收支及经营活动的监督和对转出课题经费支出的审计监督,重点对“三公经费”、会议费、差旅费、培训费等相关制度的执行进行监督检查;三是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检查。重点对工程、货物招标采购、收入与支出管理、提成奖励发放进行监督检查。

4、坚持开展廉政谈话。本着对党负责、对干部负责的态度,坚持抓早抓小,主动开展廉政提醒或诫勉谈话,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

5、严格工作纪律。加强对执行劳动纪律、财经纪律和相关制度的监督管理,坚决纠正无视纪律、不讲规矩的“任性”行为。对于发现的违纪问题,及时问责和追责。

6、做好来信来访工作。进一步畅通群众反映问题的渠道,及时对来信来访问题做出回应。

六、落实“两个责任”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继续落实“一岗双责”制度,强化责任分工

严格落实部、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和党员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加强纪律和制度约束、强化执纪问责,持续反对“四风”,丰富廉政文化,旗帜鲜明、态度坚决地反对和查处腐败,开创清正廉洁的工作环境。

(二)深入学习和宣传廉政法规,提高思想认识

认真学习十八届四中全会和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把握好“四个全面”的深刻内涵,自觉保持廉政自律。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特色支部创建活动和个人自学的重要内容,开展典型案例廉政警示教育,开展廉政创新文化活动。认清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形势和新任务,提升党员干部廉洁从政、廉洁科研的意识。

(三)围绕中心工作积极开展专项整治

一是加强对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的监督检查,大力整治“庸懒散木推”现象,坚决防止“四风”反弹,纠正不合形势要求的惯性思维和习惯做法;二是强化对基本建设、科研经费支出、试验基地财务收支及经营活动的监督和对转出课题经费支出的审计监督,重点对“三公经费”、会议费、差旅费、培训费等相关制度的执行进行监督检查;三是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检查。重点对工程、货物招标采购、收入与支出管理、提成奖励发放进行监督检查。

(四)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强化纪律和制度约束

1、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强化纪律约束。按照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和宣贯新修订的《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若干准则》、《党的纪律处分条例》,强化守纪律,讲规矩意识和自我行为约束。

2、健全相关制度。出台《物资出入库管理规定》、《财务报销管理规定》和《国有资产管理》等相关制度,健全我所管理制度体系。

3、强化制度执行。明确“谁的制度谁负责”,制度规定范围内的,按程序办理,严格执行;不符合制度规定的,坚决不办。另一方面,强化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遵守制度。

谢谢大家!

2015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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