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执行财经法规和财政制度,制定本所的财务管理办法;负责全所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预算编制与管理、资金拨付与管理、财务决算、财务监督等工作;依法组织收入和全成本核算,负责定期编制各类财务报告,如实反映我所财务状况;组织开展财务检查、会计人员培训、会计人员信息统计及全所会计信息化建设实施工作;负责基建财务竣工验收及住房改革支出专项工作;负责所税务事项的办理;对本所各类经济活动进行预测、控制和监督,为领导决策提供有效的服务和参考。
处 长:杨 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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