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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工作动态

所党委召开2016年度第四次中心组理论学习会

日期:2016-11-14 00:00 作者: 来源: 字体大小[  ]

119日下午,黑龙江所党委召开了2016年度第四次中心组理论学习会,会议学习传达了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会议由党委书记吴晓春主持,党委委员金星、夏立新、石连玉、白庆利等14名中心组成员参加会议。

党委书记吴晓春首先带领大家共同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公报》全文。他指出: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公报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开创党的建设新局面的行动纲领,是党内政治生活的“灵魂”。全所广大党员干部和职工要充分认清六中全会召开的重大意义,把握六中全会取得的丰硕成果,切实坚定理想信念、增强看齐意识、严明政治纪律、自觉接受监督。

吴晓春强调: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正式提出“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明确了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专题研究了全面从严治党重大问题,审议通过《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深刻阐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意义,深入回答管党治党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对于推进党的建设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全所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坚决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精神上来,把力量凝聚到实现全会确定的各项任务上来,坚定不移推进从严治党,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各支部要结合“三会一课”制度落实,将学习贯彻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纳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大力宣传阐释全会精神,切实筑牢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政治根基,切实用全会精神指导工作实践,做到学习六中全会精神入脑入心,落实《准则》《条例》务求实效。

党委副书记、所长金星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受中央政治局委托在六中全会上所作的关于《〈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的说明》。纪委书记夏立新、副所长石连玉分别组织大家学习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

学习会上,纪委书记夏立新作了题为《以史为鉴,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党课专题辅导。

最后,吴晓春就学习传达贯彻六中全会精神对全所党员干部提出了“五个必须”:一是必须高举旗帜,切实打牢思想基础。必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坚定理想信念,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二是必须树立核心意识,自觉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必须始终与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增强“四个意识”,向习近平总书记这个核心看齐,向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向党中央的各项决策部署看齐,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三是必须筑牢根基,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必须以《准则》为红线,用好组织生活这个经常性手段,抓好思想教育这个根本,抓好严明纪律这个关键,抓好选人用人这个导向。四是必须强化约束,不断加大党内监督力度。必须将《条例》作为广大党员干部行为的硬约束,把信任激励同严格监督结合起来,坚持自我约束和外部约束相结合、自律和他律相统一,形成监督合力。五是必须挺起责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必须强化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书记所长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和各部门负责人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各个环节,敢抓敢管、严抓严管,及时发现问题、有效解决问题,推动开创全面从严治党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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