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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春季消防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

日期:2024-03-18 14:09 作者: 来源:办公室 字体大小[  ]

所属各部门、基地、实验室、养殖车间:

2024年3月13日收到水科院《关于再开展一次消防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按照农业农村部安委会《关于近期在部系统再开展一次消防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精神,在本单位再开展一次消防安全专项检查,以进一步提升安全生产意识,彻底清除安全隐患,强化消防安全保障,为科研工作提供一个安全的环境。现就本次消防安全专项检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安全生产意识

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把消防安全作为全年重要任务来抓,不松懈、绷紧弦。各部门负责人要认真履行好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要大力宣传安全发展科学理念,层层传导安全压力和分解安全责任,持续形成和提升安全工作底线思维和树牢安全红线意识。加强对本部门全体职工和研究生的安全教育,特别是在日常生产工作和生活中严格执行有关安全规定,增强主动排险和自我防范能力,减少或避免不必要的事故和伤害,努力营造安全生产浓厚氛围。

二、全面细致排查安全隐患

在2023年12月开展的“实验室安全全面检查”和2024年2月开展的“做好2024年春节全所安全工作”的基础上,重点排查各办公房间、实验室、养殖车间、学生宿舍等区域内的电源虚接、使用非国标插排、在用插排超期服役、使用超大功率电器、试验仪器设备严重老化,以及实验区域违规用电和私拉乱扯、局地乱堆乱放易燃可燃物、气体钢瓶管理不规范等隐患。严格拒绝电动自行车进楼进电梯,严禁在办公室内给大功率蓄电池充电。各实验基地、施工现场(通知出租房产使用人)按本要求组织对责任区域各场所开展全方位、无死角专业安全检查,彻底排查火灾等突出风险隐患,坚决杜绝各类违反消防规定的行为,坚决防范和遏制火灾事故。

三、梳理完善各项安全措施

各部门要认真梳理和完善内部安全管理规定和安全操作流程,把住安全各个关口、各个节点,从严落实安全管理各项规定。人身和财产安全绝无小事,天天叮嘱日日强调绝不为过。要教育引导干部职工和在所研究生,离开检查、人走闭电;仪器运行要有人值守、更换新水要有人看护。责任管理部门要对全所消防制度措施进行再审视再完善再宣传再落实,切实织密防护网,筑牢防火墙。

四、举一反三整改到位

对于发现的问题,要记录在案、列出清单、落实整改责任人、明确整改措施和期限。对于能够自行整改的,要立即整改到位。不能自行整改的或者一时难以整改的,要采取绝对安全的防护措施并上报所办公室。时刻严防整改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要以问题整改推动隐患排查,既要毫不松懈抓好老问题整改,又要迅速行动排查新的风险隐患,彻底排除消防安全隐患。办公室将根据检查和整改情况,适时向全所通报落实情况。

五、几点要求与时间安排

(一)各业务部门、创新团队要切实抓好实验室人员(含研究生)的教育培训,定期组织进行相关的安全教育、考试考核、应急演练等内容,切实提升实验工作人员的实验技能和安全风险应对能力。

(二)有特殊要求的实验室,上岗人员必须要熟练掌握操作规程,具备过硬的必备技能和相应的资格资质,避免因操作不当或技术能力不足等因素造成安全事故。

(三)平层养殖车间要重点检查是否存在非必要电器空转、加热水族箱水位过低、易燃物覆盖电源设备等情况。

(四)凡送货安装的用电仪器设备,安装前必须报办公室知悉同意后,方可进行安装。

(五)食堂安全检查由办公室负责,对学生宿舍的消防安全检查由人事处、基建资产处配合办公室进行。

(六)请各部门(含实验室)、试验基地于2024年3月21日下班前,将本次春季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全面情况电子版报办公室,按办公室意见修改后再提交部门负责人签字的纸质报告。

联系人:刘志浩、张万全

电 话:0451-84845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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