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办法》《农业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机构管理办法》规定,经组织专家考核评审和相关管理要求,现公告如下。
一、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测试中心](附件1)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和农业农村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机构的基本条件与能力要求,特颁发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合格证书和农业农村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机构审查认可证书,准许刻制并使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考核标志和部级质检机构印章。
二、农业农村部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哈尔滨)(附件2)的承建单位因地方机构改革,检测职能被整合,注销其质检机构《考核合格证书》,撤销其机构并收回《审查认可证书》及印章。 三、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合肥)等机构信息变更(附件3)。
特此公告。
农业农村部
2020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