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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水产研究所科研成果管理细则

日期:2015-06-29 00:00 作者: 来源: 字体大小[  ]

  为了使我所的科研成果管理规范化科学化,及时做好科技成果的验收、鉴定、申报、奖励、登记、保密和专利申请工作。以最大限度的发挥出成果的水平。现根据国家科委、农业部、水科院和所科研成果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管理细则,

  科技成果的鉴定

  一、 具备以下条件的项目可申请鉴定

  1、列入国家、农业部和黑龙江省的科技计划内的应用技术成果、未列入计划内的少数重大应用技术成果。

  科技计划内的基础性研究、软科学研究等目前暂不鉴定。

  2、整体成果没有授予发明专利权。

  3、没有通过省级以上品种审定单位审定的新品种。

  4、已完成合同的指标或计划任务规定的任务要求。

  5、不存在科技成果完成单位或者人员排列的异议和权属方面的争议。

  6、技术资料齐全,并符合档案管理部门的要求。

  7、有国家部门认可的科技信息机构出具的查新报告。

  二、 科技成果鉴定前准备工作

  至少在鉴定前2个月将“科技成果研究总报告(草稿)仪式15份及有关验收材料论文”等提交科研办,由所学术委员会讨论。学术委员会讨论通过后,再进行科技成果查新,并根据讨论和查新结果,修改研究报告。

  三、 科技成果的鉴定程序

  1、拟鉴定的科技成果,由成果第一完成单位负责申报工作,须经所学术委员会讨论通过,填写《农业科学技术成果鉴定申请书》一式二份,鉴定全套材料一式二份。鉴定去讨材料包括:

  (1)《农业科学技术成果鉴定申请书》

  (2)技术合同或计划任务书;

  (3)技术研究报告〈包括技术方案论证、技术特征、总体性能指标、与国内外同类技术的比较、技术成熟程度、对社会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意义、推广应用的前景和条件、尊载的问题等基本内容〉;

  (4)国内外同类技术的背景材料和对比分析报告;

  (5国家有关部门认定的科技信息机构出具的查新报告;

  (6用户使用情况报告(建议应用证明一式不少于二份盖红章);

  (7)准确的完成单位和主要完成人员名单;

  (8)起草的〈鉴定证书〉;

  (9)科技档案室的归档书面意见。

  特殊项目还需同时报送以下材料:

  测试分析报告及主要实验测试记录报告、有关涉及技术图表、设计计算书明

  书、质量标准等。

  应用基础研究成果,申请鉴定是必须附有在以及学术刊物上发表的论文。

  上述有关技术资料和有关文件的内容必须真实可靠,引用文献和他人技术资

  料必须说明来源,材料文件必须打印。

  四、 科技成果鉴定的主要内容:

  (1)成果名称是否准确;

  (2)是否完成合同或计划任务书(技术合同)要求的指标;

  (3)技术资料是否齐全完整,并符合规定;

  (4)应用技术成果的创造性、先进性和成熟度;

  (5)应用技术成果的应用价值及推广的条件和前景;

  (6)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意见。鉴定结论不写明"存在问题"和"改进意见"的,应退回重新鉴定,予以补正。

  (7)对成果进行密级划定。

  五、科技成果鉴定完成后,向主持单位报送〈科技成果鉴定证书〉一式十份,成果密级表一式二份,成果登记表一式二份,以进行核准。

  科技成果的申报

  一、 各项目在申报奖励时,应备齐材料,依次排序装订。报科研办进行形式审查,方予以上报。

  二、 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科技进步奖。

  1、《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科技进步奖申报书》(应附有一页鉴定意见);

  2、主件材料一式二份,主件材料包括:

  ①《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科技进步奖申报书》

  ②科技成果鉴定证书或其它同性质的证明文件;

  ③科技查新报告

  ④试验研究(推广)报告或总结以及技术规范、学术论文等;

  (5)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以及国内外引用情况等有关证明材料;

  (6)科技成果报告表。

  3、院奖的申报时间为每年的一月中旬报到所科研办。

  三、 农业部科技进步奖

  四、 1、申报农业部科技进步奖具备的条件:

  1)科学技术水平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2)可推广的新成果除少数受生产条件限制以外,至少已在两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上(含两个省)的范围内推广应用;

  3)无重复报奖内容,通过鉴定或具有有关证明,无争议;

  4)查新检索报告(被查新检索的关键词须符合国内外学术界公认和通用标准,否则视为无效);

  5)社会经济效益(按部颁方法计算)显著。

  五、 2、农业部科技进步奖奖励标准(申报时参考)

  特等奖:成果的科学技术水平及主要的经济技术指标属于国际领先水平,成果的核心技术内容新颖、明确、具体,或推动科学技术进步作用和社会、经济效益特别巨大。

  一等奖:成果的科学技术水平及主要的经济技术指标属于国际先进水平,成果的核心技术内容新颖、明确、具体,或推动科学技术进步作用和社会、经济效益巨大。

  二等奖:成果的科学技术水平及主要的经济技术指标属于国内领先水平或达到当时同类成果的国际水平,成果的核心技术内容明确,或推动科学技术进步作用和社会、经济效益重大。

  三等奖:成果的科学技术水平及主要的经济技术指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成果的核心技术内容具体,或推动科学技术进步作用和社会、经济效益较大。

  3、农业部科学技术进步奖的申报

  1)《农业部科学技术进步奖申报书》一式16份;

  2)申报全套材料一式三份,全套材料包括:

  ①《农业部科学技术进步奖申报书》

  ②科技成果鉴定证书或其它同性质的证明文件;

  ③主要完成人详细情况表;

  ④成果应用证明;

  (5)研究总结报告;

  (6)其他附件。

  3)科技成果报告表一式2份

  4)《农业部科学技术进步奖申报书》和《成果鉴定证书》合订一式2份复印件。

  4、农业部奖励申报时间:每年三月十五日截止。

  四、黑龙江省科技进步奖

  1、《黑龙江省科学技术进步奖申报书》一式5份;

  2、申报全套材料一式2份,全套材料包括:

  ①《黑龙江省科学技术进步奖申报书》;

  ②科技成果鉴定证书或其它同性质的证明文件;

  ③成果应用证明;

  ④成果研究总结报告。

  (5)其他附件。

  五、国家级奖励

  (1) 国家级科学进步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奖励条例》实施细则( 试行)的规定,获得省(部委)级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以上(含二等奖)的优秀项目,方可申报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国家奖申报材料:

  1.国家级科学技术进步奖申报书;

  2.科技成果鉴定证书或其他有关性质的证明文件;

  3.应用效益证明;

  4.研究实验报告等其他附送的文件。

  (2)国家发明奖:凡具备国家发明奖条件(即必须同时具备下列三个条件):①前人所没有的;②先进的;③经过实践证明可以应用的重大的科学技术新成就(通过鉴定的),随时申报。发明人须填写《国家发明奖申报书》,并向应用单位索取应用证明材料,提交科研审查后上报。

  (3)国家自然科学奖:凡具备国家自然科学奖条件(在科学技术的发展中有重大意义的阐明自然现象、特性或规律的科学研究成果),按照国家科委和农业部的有关规定进行申报。完成者须填写《自然科学奖申报书》,提交科研办审查后上报。

  申报国家奖项目须于每年十月底以前向科研办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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