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和青藏高原区水产养殖种质资源调查工作正式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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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2日,受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委托,由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黑龙江水产研究所承办的西北和青藏高原区水产养殖种质资源调查启动会在青海西宁召开。第一次全国水产养殖种质资源普查技术专家组副组长、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副院长刘英杰,青海省农业农村厅副厅长杨林,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科研处副处长王书,黑龙江水产研究所党委书记王玉梅,西北和青藏高原区渔业主管部门、水产技术推广部门主管领导及西北和青藏高原区淡水养殖种质资源调查组专家等50余人参加了启动会。会议由黑龙江水产研究所科研处处长李绍戊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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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林副厅长在致辞中表示,水产种质资源是保障国家农产品有效供给的战略资源。开展水产养殖种质资源普查,摸清家底和种质资源发展变化趋势,完善种质资源保护利用体系,对于提升种业自主创新能力、保护水产种质资源具有重要意义。

水科院王书副处长系统介绍了本次全国水产养殖种质资源调查的主体内容,并从本次调查工作的基本框架和逻辑关系、中央与地方联动机制、物种对象内容调整、系统调查对象机构确定与核实、不同物种调查地点分配、组织协调机制及后续工作衔接等方面进行了细致解读。西北水产养殖种质资源调查组组长王玉梅、青藏高原水产养殖种质资源调查组组长马波结合前期调查结果,分别从调查种类、调查范围、重点任务、计划进度和组织实施保障等方面汇报了西北和青藏高原区水产养殖种质资源调查实施方案。西北和青藏高原区渔业主管部门领导分别就各省种质资源调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交流。调查组专家对调查物种、调查范围、技术标准、组织实施保障和可能遇到的困难提出了具体意见和建议。

刘英杰副院长在讲话中指出,西北和青藏高原丰富的自然水域资源孕育着独特的鱼类种群,因此在西北和青藏高原区开展水产养殖种质资源普查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这既是落实中央打赢农业种业翻身仗的重要举措,也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抓手。他强调,要进一步核实调查主体和调查对象,明确“中央”和“地方”的工作关系,完善实施方案和工作机制。各省、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应制定地方的实施方案,积极争取地方财政支持,在调查种类和覆盖范围等方面与中央进行结构性互补,在调查方法、技术标准与规范、数据核查与汇交等方面与国家层面的工作进行有效衔接,最终实现国家与地方资源的有效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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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关于开展全国农业种质资源调查的通知》(农种发〔2021〕1号)和第一次全国水产养殖种质资源普查启动会精神,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黑龙江水产研究所等单位承担西北和青藏高原区水产养殖种质资源调查工作。调查范围包括西藏自治区、青海省、陕西省、甘肃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内蒙古自治区西部,计划在2021—2023年对西北和青藏高原区水产养殖种质资源的种类、数量、分布及主要性状等基本情况进行调查,重点开展5个大宗淡水养殖品种和20个地方特色品种的种质调查和种质测定,完成45个以上水产养殖场的调查工作。本次启动会的顺利召开,为西北和青藏高原区淡水养殖种质资源调查工作的开展奠定了良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