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区水产养殖种质资源调查工作正式启动

7月2日,受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委托,由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黑龙江水产研究所承办的东北区淡水养殖种质资源调查启动会在哈尔滨召开。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养殖处孙广伟,第一次全国水产养殖种质资源普查技术专家组副组长、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副院长刘英杰,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科研处处长韩刚、副处长王书,黑龙江水产研究所所长金星、党委书记王玉梅,东北区渔业主管部门、水产技术推广部门主管领导及东北淡水养殖种质资源调查组专家等30余人参加了启动会。会议由黑龙江水产研究所科研处处长李绍戊主持。

金星所长在致辞中表示,水产种质资源是水产科技原始创新和现代水产种业发展的必备物质基础。开展水产养殖种质资源普查,对于促进水产种业创新和水产绿色养殖持续发展、实现种源自主可控具有重要意义。东北区水生生物资源丰富、特色鲜明,黑龙江所将按照农业农村部和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相关部署,与东北三省一自治区各单位携手努力,共同做好调查工作,摸清家底状况,加大收集保护力度,落实国家种业战略,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与水产品供给。

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养殖处孙广伟就第一次全国水产养殖种质资源普查的总体背景、任务分工及具体要求进行了说明,强调了本次调查的政治性和专业性。水科院王书副处长系统介绍了本次全国水产养殖种质资源调查的主体内容,并从本次调查工作的基本框架和逻辑关系、中央与地方联动机制、物种对象内容调整、系统调查对象机构确定与核实、不同物种调查地点分配、组织协调机制及后续工作衔接等方面进行了细致解读。

东北淡水养殖种质资源调查组副组长、黑龙江水产研究所副所长郑先虎从调查种类、调查范围、重点任务、计划进度、组织分工与实施保障等方面汇报了东北区淡水养殖种质资源调查实施方案。东北区渔业主管部门领导分别就各省种质资源调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交流。调查组专家对调查物种、调查范围、调查时间、技术标准和培训、组织实施保障和可能遇到的困难提出了具体意见和建议。

刘英杰副院长从种质资源普查和系统调查两个层面解读了本次调查,强调种质资源系统调查是落实中央打赢农业种业翻身仗的重要举措,各省应根据东北区调查实施方案,制定各地具体的实施方案,在调查种类和覆盖范围等方面进行结构性互补,在调查方法、技术标准与规范、数据核查与汇交等方面与国家层面的工作进行有效衔接,实现国家与地方资源的有效共享。他指出,一是要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的整体架构和具体内容,明确“中央”和“地方”的工作关系;二是要进一步核实调查对象和覆盖范围,突出调查机构的长期保种能力和规模化;三是要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核实专业技术文件,保障实施方案的具体落实;四是要统一数据标准和方法,尽快开展技术培训,出台技术文件和手册,推进调查工作的顺利开展。

为深入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关于开展全国农业种质资源调查的通知》(农种发〔2021〕1号)和第一次全国水产养殖种质资源普查启动会精神,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黑龙江水产研究所等单位承担东北区淡水养殖种质资源调查工作。调查范围包括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和内蒙古自治区东部,计划在2021—2023年对东北区淡水养殖种质资源的种类、数量、分布及主要性状等基本情况进行调查,重点开展11个大宗淡水养殖品种和29个地方特色品种的种质调查和种质测定,完成60个以上水产养殖场的调查工作。本次启动会的顺利召开,为东北区淡水养殖种质资源调查工作的开展奠定了良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