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关于批准北京市水产技术推广站水产良种场等3家单位为国家级水产良种场的通知

发文单位】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发文文号】农渔发〔2022〕3号

【签发时间】2022年124

【印发时间】2022年1月26日 

  按照《国家级水产原、良种场资格验收与复查办法》(农渔养函〔201758号)有关规定,经验收和审查,现批准北京市水产技术推广站水产良种场、唐山市曹妃甸区会达水产养殖有限公司和青岛瑞滋集团有限公司为国家级水产良种场,分别命名为“国家级北京通州观赏鱼良种场”“国家级河北唐山中国对虾良种场”“国家级青岛西海岸刺参良种场”,并颁发《验收合格证书》,有效期5年。

  国家级水产良种场的主要任务是:按照良种生产技术操作规程,运用完善的工程、技术措施和严格的管理措施,保存和选育种用遗传材料和亲本,为水产苗种繁育单位提供良种亲本。

  请相关省级农业农村部门依法督促相关水产良种场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水产苗种管理办法》《水产原良种场生产管理规范》等有关要求,进一步完善保种制度,强化管理措施,进一步加强良种保种,为我国水产养殖业绿色高质量发展作出应有贡献。


  农业农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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