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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廉政建设

黑龙江水产研究所党委关于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通知

日期:2016-04-26 00:00 作者: 来源: 字体大小[  ]

各党支部、所属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以下简称“两个责任”),持续推进全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根据《中共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党组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水科党组发[2015]1号)和黑龙江省委的要求,经所党委专题研究,现将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意见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主要任务

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王岐山同志的工作报告,学习贯彻部、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纪律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遵守“六条禁令”,突出问题整治和建章立制。要力争从源头上遏制腐败的产生和根除隐患,扎实推动我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顺利开展。

(一)坚持履行职责从严,层层落实“两个”责任。要严格按照《中共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党组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水科党组发[2015]1号)的要求切实担起和履行“两个责任”,细化分解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强化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意识,提升主体能力,履行主体职能;强化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一岗双责”意识,切实把责任落实在行动上。

(二)坚持思想教育从严,不断加强作风建设。要牢牢抓住作风建设这条主线,深入贯彻学习《准则》和《条例》,强化对全体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的思想教育,始终将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措施,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学术道德教育作为重点,提升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能力,持续解决作风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党员干部在守纪律、讲规矩上取得实质性进展。

(三)坚持组织生活从严,提升政治大局意识。要严格按照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和“三会一课”制度开展党员教育。严格按制度办事,加大制度执行力度,认真开好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通过开展深刻的批评与自我批评提高政治素质,坚定理想信念,提升党员干部的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四)坚持干部管理从严,夯实廉洁从政意识。党风廉政建设的关键在于从严治党,从严治党的关键在于从严管理干部。要坚持对干部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坚决防止小毛病演变成大问题。要严格落实《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确保党员领导干部如实报告有关内容。认真贯彻执行党内监督条例,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函询等制度。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规定,坚决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五)坚持立规执纪从严,坚决执行八项规定。要时刻紧绷严守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制度的廉政之弦,严格做到有责必问,失责必究。要及时开展警示教育和专项治理工作,围绕整治“四风”、科研经费专项治理等问题,防止老问题复发、跟进解决新问题,推动集中整治向常态治理转变,建立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制度体系和长效机制,确保不发生科研经费使用管理系统性问题、确保不发生科研经费使用管理重大案件,确保科研经费管理使用中的小问题、小隐患、小违规得到迅速遏制,有效保障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扎实推进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责任分工

(一)所党委落实主体责任措施

所党委对全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1、经常性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工作。每年召开全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学习贯彻上级党组织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精神,分析本所党风廉政建设形势,研究制定工作计划,部署工作任务,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及时落实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工作部署,加强警示教育和专题督查检查。

2、领导班子成员切实担当责任。所长、党委书记共同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坚持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大案件亲自督办,管好自己、管好班子、带好队伍,担当起党和人民赋予的政治责任,作清正廉洁的表率。领导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对所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常研究、常部署,切实履行好各自职责,做到守土有责。

3、建立层层落实责任机制。细化分解党风廉政工作责任,组织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层层分解和明确党风廉政责任,强化党政主要负责人的主体意识、提升主体能力、履行主体职能。

4、指导和支持纪委履行监督责任。支持纪委执纪问责,加强警示教育、督促检查、查办案件。健全纪委、纪检机构,配备必要力量。

5、充分发扬民主。坚持民主集中制,重大问题集体决策;开展专题民主生活会,运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有力武器,净化领导班子成员作风意识和增强行动自觉;坚持党务公开、所务公开,接受全体党员干部职工的监督,确保权力的使用在阳光下运行。

6、严格管理党员干部。严格要求,管好党员和干部,做到从严教育、从严选拔、从严管理、从严监督。

7、持续推进作风转变。继续抓好“八项规定”落实,对中央陆续出台的与八项规定相配套规定落实情况进行追踪,着力解决落实不到位的问题,防止“四风”反弹。

8、完善工作报告制度。党委每年向全体党员报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每半年向院党组报告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和落实主体责任工作情况,重要情况、重大问题及时报告。党委成员每半年向党委报告本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履责情况。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定期约谈重点岗位责任人,听取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汇报。

(二)所纪委的监督责任和落实措施

所纪律检查委员会履行监督责任是党章赋予的重要职责。所纪委主要协助所党委抓好全所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并负有监督责任,重点是要做到严格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

1、强化工作职责。所纪委加强向党委的请示汇报,对加强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及其他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2、定期报告工作。每半年向院党组纪检组报告我所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及自身履行监督责任的情况;对于违纪问题重要线索处置、案件查办、执纪查处等情况,在向所党委、领导班子报告的同时,向院党组纪检组报告。

3、认真开展监督。加强对党员职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转变工作作风、廉洁自律情况的监督;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提出廉政意见,把好廉政关。

4、严格执纪问责。严格执行“一案双查”,严肃查处党员干部违规违纪问题。

5、开展廉政教育。积极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和开展廉政警示教育,促进党员干部增强廉洁从政意识。

(三)党支部的主体责任和落实措施

各党支部在认真贯彻执行所党委、所纪委决策部署的同时,要切实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对工作中涉及党风廉政建设的事项严格审核、严格把关;坚决落实“一岗双责”,注重研究和分析支部建设中出现的廉政建设方面的新情况和新问题,严格执行基层党组织主体责任。

1、严格组织生活。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通过召开以廉政建设为主题的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加强党员党性观念和自律意识教育。

2、强化党员教育管理。严肃查处违规违纪问题,组织开展好廉政文化建设活动,加强对本支部违纪干部的批评和教育。

3、落实民主集中制。认真征求党内意见和建议,协助党委开好年度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

4、按时报告工作。每半年向党委报告一次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和廉政建设工作情况。

三、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工作机制

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保障所党委、所纪委和各党支部履行“两个责任”。

(一)组织领导机制

建立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进行监督、支部和部门各负其责的领导体制;形成科学厘责、清晰明责、定期考责、严格追责的落实链条。各支部班子和各部门负责人要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本支部、本部门整体工作中,与中心工作紧密结合,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做到逐级逐层抓落实,切实担起和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纪委、监察部门要积极履行组织协调和监督职责,协助党委、支部和部门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二)教育管理机制

针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存在的问题,加大教育引导力度,增强党委、党员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加强党委主体责任内涵、实现路径的宣传教育,引导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知责、明责;采取以案学纪、以警为示的方式强化教育,加大对责任追究典型案件的宣传力度,对查实的违规违纪问题,要在全所范围内通报,起到用身边人事教育身边人的目的,促使全所党员领导干部真正做到担责、履责和尽责。

(三)检查考核机制

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量化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严格兑现奖惩。对被评为优秀的考核对象予以通报表彰;对考核排名靠后部门的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提出整改要求;对考评等级为不合格的考核对象的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免谈话,从而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得到有效落实。

(四)工作交流机制

通过所网站大力宣传中央、部党组和院党组精神,宣传本所贯彻落实“两个责任”的活动动态、心得体会;开展落实“两个责任”工作交流,总结和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示范作用。

(五)责任追究机制

增强问责刚性,对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出现重大工作失误的部门和个人,区分个人责任和集体责任、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严格责任追究。对履行职责不力,导致中央有政策不落实、有规定顶风上、发生严重违纪违规问题的,要追究相关领导班子成员、部门领导干部的责任;对发现问题不闻不问、不抓不管不报告的,追究领导党委班子成员、纪委负责人责任,切实维护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权威性和威慑力。

全所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要不断强化“两个责任”意识,把思想认识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部署和要求上来,加强担当,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把落实好“两个责任”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抓紧抓实,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本通知在实施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反馈给所党委,书面意见请直接发至综合处(zhangwqwork@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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