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党支部“每周一案,以案为鉴”警示教育活动学习国企副总违规放贷、坐收利息,畏罪潜逃三年终被抓潘明恩案,我们要以案为鉴、警钟长鸣、守住底线。
潘明恩在短短6年时间内连升三级,从中层副职升职为浙商控股集团副总裁,随着成绩一路飘红,加之名与利的诱惑,他在职期间利用生财捷径,签订贸易合同后由集团先打款给对方,却不开展真实贸易,而只需等合同到期对方按照约定条件还本付息,如此一来,不用开展真实业务就能坐收利益,为了把“吃利息”的生意做大,潘明恩以浙商控股集团的名义从银行贷款,加息之后再转贷给其他有贸易往来的公司从事金融活动,同时利用职务权利从一块手表到奔驰轿车,受贿累计达到了1400多万,涉嫌高利转贷罪和非法经营罪,给国有资产造成了巨额损失,自己也付出了惨重代价。
作为一名党员我们要时刻警示自己“廉者,民之表也;贪者,民之贼也”,财务部门是一个单位的核心部门,在工作中要做个“好管家”,记好“明白账”,我们的内心更要有一本明白账。我们要时刻牢记党的宗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我们的党代表着全国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也千方百计地为人民群众谋利益。正是因为如此,党才赢得了人民群众的拥护,而腐败行为严重影响党群关系、干群关系,为了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和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作为共产党员就必须清正廉洁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要做一个堂堂正正的人,用自己的形象去产生号召力、凝聚力、战斗力,不要人夸好颜色,只留清气满乾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