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6日,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红梅、院机关党委副书记吴昊等一行3人来到黑龙江所,就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基层党建工作进行专项检查。
会上,刘院长向黑龙江所全体党务干部就开展本次专项检查工作的目的和意义作了说明, 对加强黑龙江所基层党建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一是要充分认识“从严治党”的重要现实意义,按照水科院党组的要求,以党支部为主体,以落实“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制度为载体,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坚持以上率下、知行合一和问题导向,积极推动思想建党和制度建党;二是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切实担起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紧盯“八项规定”的执行和防止隐形“四风”问题,不断推进作风建设;三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积极开展警示教育,特别是要以发生在部系统内的违规违纪问题为鉴,扎实做好整改,强化规范管理;四是要按照地方党工委的要求,积极开展“星级党组织”创建,强化党支部班子建设,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培训,提高服务中心工作的能力,发扬党内民主与监督,推动支部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廉政建设。
会后,吴昊处长详细了解了黑龙江所各党支部的设立与构成、所党委及支部的换届选举情况,重点查阅了黑龙江所党委会、所长办公会、中心组学习、党支部组织生活会记录等原始材料,检查了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出台的有关制度以及清理公务车及办公用房等情况,并同部分支部书记就加强党建工作进行了交流和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