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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所部署开展燃气安全使用专项检查工作

日期:2021-11-17 16:01 作者:张万全 来源:办公室 字体大小[  ]

 按照水科院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近期多起燃气事故有关情况的通报》的通知精神以及具体要求,17日,所安委会主任、所长金星通过工作群主持召开安委会全体成员线上会议,以《通报》中列示的燃气事故为例开展安全警示教育,进一步压实安全工作岗位责任,并就加强全所燃气安全工作做出具体安排。

针对全所燃气使用存储情况,金星强调要从4个方面落实燃气使用安全工作。一是各业务研究室要对实验室中储存易燃气体的钢瓶做彻底的检查检测,安装燃气报警装置,严防气体泄漏引起爆炸;二是各基地要重点对供暖燃气锅炉及配套设施、管线进行检测维护,立即清除安全隐患;三是所本部、各基地食堂要检查燃气入户后所使用的连接软管有无老化现象、燃气炉具是否为正规产品,对于不合格或三无产品要立即更换。加强食堂工作人员日常安全教育,养成安全使用燃气的良好习惯,要坚决杜绝燃气点火使用过程中无人看守现象的发生。做到燃气使用过程中保持良好的通风;四是部门负责人要高度重视燃气使用安全工作,牢固树立安全责任意识,加强相关区域工作人员教育提醒,督促养成规范、安全使用燃气的良好习惯。注重加强燃气设施的日常检查和维护,持续推进隐患整改。

立足于保护职工生命财产安全,金星要求全体职工时刻绷紧燃气安全使用的弦,前移防范燃气风险关口。他倡议广大职工家中要安装燃气报警装置、炉具和连接软管要使用专用和正规产品、日常养成关闭燃气总阀的良好习惯、燃气使用过程中要有人看守和保持良好通风、牢记燃气事故报警电话。

会后,所安委会办公室根据会议要求制定了落实方案并下发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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