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黑龙江所召开2024年度第二次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议,传达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和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实施方案,集中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动员部署党纪学习教育工作。会议由党委书记郑先虎主持,所领导班子成员、中层干部等20余人参加会议。
会议原原本本学习了《条例》第一编总则,深入解读了《条例》总体要求和适用范围、违纪与纪律处分等学习内容。强调全体党员要以学习《条例》为契机,不断强化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形成遵规守纪的高度自觉。要把党纪学习教育作为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的有力举措,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要进一步学深悟透《条例》等党纪党规,深入学习领会、准确把握新修订《条例》的主旨要义、规定要求和现实意义。要将《条例》的学习与党的历史、党章结合起来,不断提升自身的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要与当前的中心工作、部门工作结合起来,以增强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将学习成果转化为工作动力和实际行动,切实取得成效。
与会人员共同观看了《说纪律 讲规矩丨加强全方位管理和经常性监督》,视频中强调了党纪的重要性,表明党对于违纪行为的态度零容忍,持续传递严字当头的信号。通过观看视频,党员们不仅学习了理论知识,还通过实际案例加深了对纪律重要性的理解,并将这些知识应用到自己的工作和生活中,确保党员在各个领域都能遵守纪律。
在讨论分享环节,与会党员积极发言,分享了个人的学习心得。大家一致表示,要将《条例》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真正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