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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第一党支部:以案为鉴警钟长鸣--《警钟——中国国家机关警示教育录》观后感

日期:2017-07-06 00:00 作者: 来源: 字体大小[  ]


科研第一党支部:以案为鉴 警钟长鸣


《警钟——中国国家机关警示教育录》观后感


 


为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充分发挥典型违纪案件的警示教育作用。科研第一党支部按照所党委、所纪委《关于开展“以案释纪明纪  严守纪律规矩”主题警示教育活动月的通知》的部署和要求,6月27日下午组织全室党员、干部职工观看《警钟——中央国家机关警示教育录》一片,并于6月29日下午召开了专题研讨会,交流了观后感。


研讨会上,同志们认为腐败发生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放松了学习,放松了思想改造,导致个人理想信念的缺失,宗旨意识淡薄,人生观、价值观发生偏差,膨胀的私欲侵蚀了心智,在各种利益诱惑面前彻底丧失了免疫能力,最终走向犯罪的深渊。“前车之覆,后车之鉴”,同志们纷纷表示,要深刻汲取警示片中的反面典型案例的教训,不断提高党性修养和思想道德修养,自觉抵制不良思想的侵蚀,时刻保持自律、自警、自省,遵守纪律,严以修身、勤于奉献,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政治本色。


所党委委员石连玉同志表示:“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我们党员都要牢记党的宗旨,带头端正党风,匡正社会风气。要时刻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有损党员形象的话不说,有损党形象的事不做,遵纪守法,带头在全社会倡树新风、弘扬正气,以良好的形象和人格魅力做“两学一做”的忠实实践者、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坚决执行者、党纪国法的模范遵守者。”


支部书记郑先虎同志要求,要从魏鹏远、陈柱兵、刘明尧、胡世辉等4起前国家干部的犯罪的案例中汲取教训,要以《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条例准则的学习贯彻为着力点,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作风整顿的贯彻落实工作,主动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所党委、所纪委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和“主题警示教育活动月”工作具体部署上来。作为一名党员,我们更应该以这些反面典型案例为鉴,在思想上牢固构筑起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认真进行反思,严格地规范自己的言行,以身作则,作好表率。自觉加强廉洁自律,带头树立良好的作风。


通过研讨,全体党员一致认为,这次廉政警示教育具有强烈的警示意义,使大家在思想上受到强烈的震撼和警醒,在以后的工作中,要做到以下几方面:


一是要加强理论学习,提高自身政治素质,坚定理想信念。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等理论,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习近平总书记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定共产主义信念,时刻与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保持高度一致,求真务实,与时俱进,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不断提高自己的思想政治觉悟,增强自身防腐抗变的能力。要加强《准则》、《条例》等党纪党规的学习,进一步加强对价值观、权力观、地位观的改造,自觉抵制不良思想的侵蚀,加强党性修养和锻炼,不断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从思想深处筑起党纪国法和道德意识防线。


二是深刻认识警示教育的重要意义,防微杜渐、保持警惕。开展警示教育是推进中央国家机关纪律建设的客观要求。以案说纪是最生动的纪律教育公开课,纪录片披露的四起违纪违法案例无一不给国家和人民造成巨大损失。四起案例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涉案人员都是从操守不严、行为失范开始,一步步滑向罪恶的深渊。“千里之行始于足下,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在廉洁自律问题上必须时刻保持警惕,要不断增强廉洁自律意识,明确作为党员的纪律和义务,追求健康情趣,自觉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共产党员要对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在思想上行动上时刻提醒自己,不能放松工作生活中的小节问题。切实做到勤学习、多实践、严自律,不断充实自我、改造自我、完善自我。


三是牢固树立底线意识,心存敬畏、不碰红线。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强调:“干部廉洁自律的关键在于守住底线。只要能守住做人、处事、用权、交友的底线,就能守住党和人民交给自己的政治责任,守住自己的政治生命线,守住正确的人生价值”。党纪国法是全体党员立身干事的底线,不是最高标准而是最低标准。作为一名党员干部,要廉洁自律,心存敬畏,在大是大非面前保持清醒的头脑,始终以党和人民的利益为出发点,自觉做到不放纵、不越轨,坚守底线。作为事业单位的科研人员,要不断增强法律、规章制度观念,自觉做遵章守法的模范,树立正确的利益观,要耐得住寂寞和清贫,时时处处严格要求自己,以平和心态搞好科研,要抵得住诱惑,实实在在做事,堂堂正正做人,在科研岗位上一展身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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