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4日,科研第二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黑龙江代表团审议和在黑龙江考察工作结束时以及“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传达黑龙江省委“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推进会精神和所党委第11次会议工作要求。会议由支部书记张万全主持,支部组织委员王获、宣传委员韩世成等12名支部成员参加会议。
会议认为: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思想深刻、内涵丰富,是向全党发出的“不忘初心、继续前进”的总动员令。领会七一讲话精神,必须重点把握讲话8个方面的基本内涵,不断坚定“四个自信”,始终牢记共产党员为什么而出发、为什么而奋斗,永远保持百折不挠的奋斗精神、保持对党的事业的赤子之心。要深刻领会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深刻领会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最大的优势,必须做到在党爱党、在党护党,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会议传达了所党委第12次会议精神,对“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一下步工作作出部署:一是每名党员撰写一篇学习心得,总结一段时间以来通过学习在坚定理想信念、锤炼政治品格、提高党员意识方面取得的成效;二是部署开展支部党员讲党课,在学与教的过程中加深对学习内容的理解与掌握;三是开展对照“四讲四有”标准选树先进典型活动。
会议表决通过吸收李绍戊同志为入党积极分子。
会议强调: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自觉、按时、足额向党组织交纳党费是党员应尽的义务,是做“四讲四有”合格党员的最基本条件;按规定收缴党费也是党支部必须履行的职责,是加强党员党性观念、严守纪律教育的重要方式。支部全体党员要认真严肃地履行交纳党费义务,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党费自查与补缴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