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渔业渔政管理局的工作部署,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黑龙江水产研究所拟于2025年7月15日在黑龙江抚远市区段水域开展渔业资源保护增殖放流活动,根据《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管理规定》及《2025 年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放流区域:黑龙江抚远市区段水域;
二、放流时间:2025年7月15日;
三、鱼苗品种、规格和数量:平均体长5厘米以上的施氏鲟苗种10 万尾、平均体长5厘米以上的达氏鳇苗种5万尾。
四、资金投入:40万元。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对我单位增殖放流工作予以监督,监督电话:0451-84602266。
附件:鲟鳇鱼增殖放流活动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