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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两节期间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防“四风”问题反弹的通知

日期:2015-09-22 00:00 作者: 来源: 字体大小[  ]
 

关于在两节期间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防“四风”问题反弹的通知

黑水研纪委[2015]4

所属各部门:

2015年中秋和国庆将至,严防“四风”工作又到了一个重要的节点。根据中央纪委、驻农业部纪检组、监察局和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纪检组的要求,现就“两节”期间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切实做到令行禁止有关要求重申如下:

一、严禁公款赠送月饼和节礼;

二、严禁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消费代金券;

三、严禁公款吃喝或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的宴请;

四、严禁公款旅游或参加管理和服务对象安排的高消费娱乐活动;

五、严禁出入私人会所;

六、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或其他福利;

七、严禁公车私用和私车公用;

八、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

各部门负责人要认真学习和领会王岐山同志在贯彻落实巡视工作条例电视电话会议上关于“紧盯中秋、国庆双节,严格执纪问责”的重要指示精神,要以身作则,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要有针对性地做好防范工作,引导党员干部自觉抵制“四风”问题。

按照中央纠正“四风”问题锲而不舍、驰而不息和严格执纪的要求,所纪委将严格履行监督责任、所监察部门随时接受群众举报,对在“两节”期间敢于顶风违纪的各类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绝不姑息。

各部门中秋、国庆期间纠正“四风”工作情况及发现的突出问题,要及时报告所纪委。

                    中共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

                   黑龙江水产研究所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5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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